1. 首页
  2. 技术讨论区

校园,请让衣冠禽兽滚开!

 

校园,请让衣冠禽兽滚开!

11月11日,教育部发布《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》,称:导师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,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。

这个准则一出,大家就纷纷取笑:某部又发文了!

纳尼,为何说“又”?

2014年9月,教育部曾发布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,明确高校教师的“红七条”中,就包括“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”;

2018年5月,教育部形成《关于高等学校防止性骚扰工作的意见》草案;

2018年11月,教育部印发了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再度强调,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,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、性骚扰行为。

笑着笑着,就哭了。连法律法规都严禁的事,为何需要一次次发文来制约?这样的准则效力如何?过上几年,这样的规范性文件还有多少人能记得住?

吃瓜群众的评论一针见血:只有随意大小便的地方,才会写个“此处严禁大小便”的提示语。

说到不正当关系——

有些导师就说了:“与研究生发生点亲密关系……不能算不正当!读书人的事,能算不正当么?”接连便是难懂的话,什么“肉偿辅导”,什么“你情我愿”之类。看客们不由发出无耻的笑声。

不知什么时候开始,社会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:把侮辱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,尽量归类到“作风”问题上。

一旦变成作风问题,处理起来自然可轻可重,就是单位灵道一句话的事。你说,这些灵道会偏向谁,女学生还是导师?

为了学校“大局”,当然会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,大不了给涉事导师一个处分,批评教育一番,再给受侵害女生做做思想工作,万事大吉。

现实中,不乏这种例子。

据新京报报道,近日,微博网友、女大学生“敢敢要发声”发表长篇文章举报称,她曾在2019年11月遭福建商学院副教授王某恩诱骗至偏僻地进行猥亵,在其强烈反抗情况下强奸未遂。事后王某恩还长时间通过微信对其骚扰,对其发暧昧信息语句,不得已向校方举报。

校园,请让衣冠禽兽滚开!

而福建商学院宣称,校方已于今年3月24日成立专项调查组,停止了王某恩所有工作。校方给予王某恩记过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,安排到实验实训中心工作,取消王某恩在评奖评优、职务晋升、职称评审、岗位聘用、工资晋级、干部选任、申报人才计划、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,执行期限为24个月。

一个强奸未遂,妥妥的犯罪行为,学校仅给记个过,调离岗位24个月。哎呀妈呀,太吓人了,好重的处罚!

这样的处理方式,岂不是助长了那些蠢蠢欲动者的嚣张气焰?——这个女生太漂亮了,老资一定要把她搞到手,大不了调离岗位24个月!

或许这个导师也甚是委屈,那么多与女学生发生关系的叫兽,为何就处理我一个?

是呀,在某些高校,一些导师公然与女生出双入对,学校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大家都特么烂,凭什么管我?

校园,请让衣冠禽兽滚开!

现在的大学,就是一个小型官场,官僚主义横行,什么权钱交易、权色交易,哪一样又少得了?

校灵道如果也是这样的货色,他又有什么碧莲管下面的导师?大不了一拍两散,大家都进去。

君不见,堂堂成都大学,书记与校长争权夺利,竟然要闹到其中一个自杀的地步。

大学之所以称之为大学,正是因为它是搞学术的地方。如果大学成了彻头彻尾的官场、情色场,那还是什么大学?

所以,什么时候官痞、衣冠禽兽们都销声匿迹了,大学才会成为真正的大学。

发表评论

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*标注